黄河新闻网讯(记者 周昱丽)1月29日晚,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举行全体会议,对《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进行审议。
制定《山西省开发区条例》是贯彻落实中央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的重要举措,是省委交给省人大的重要立法任务,意义和影响深远。1月28日下午、29日上午,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对《山西省开发区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代表们普遍认为,制定开发区条例十分必要,对于规范开发区管理和服务,促进开发区改革创新发展 ,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和开放引领作用,推动全省经济转型发展,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草案经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第七次、第八次会议三次审议和本次代表大会审议,已经基本成熟。同时,在审议中部分代表还对草案提出了一些很好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结合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提交1月30日召开的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