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型柴油车
是指最大总质量3.5吨以上的柴油车。如部分公交车、环卫车、旅游车、邮政车、渣土车、班车、校车、机场巴士等。
散装物料运输车
是指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
骆惠宁主持召开常委会议 强调深入推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采取有力举措,解决突出问题,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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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阳生:问题导向精准施策 标本兼治务求实效
强化责任担当,突出问题导向,精准施策、标本兼治,全力推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取得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生态获得感和蓝天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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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点任务
一是突出
治本措施
加大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力度,强化区域环境容量约束,严控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坚定淘汰焦化、钢铁、建材等产业落后产能,加快推动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治理。
二是坚持
因地制宜
稳妥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和散煤综合治理,以供定需、以气定改、以电定改,做好气源、电源和热源保障,确保群众安全温暖过冬。
三是统筹
油路车治理
深入推进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科学优化通行措施,推广“五道五治”经验做法,强化油品监督管理,坚决打击各类非法加油加气站点。
四是强化
面源污染控制
加强露天矿山整治,严格道路运输扬尘管控,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全面推进绿色施工。
五是科学实施
错峰生产
合理安排建筑工地秋冬季施工进度,差异化安排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和运输,保障达标排放标杆企业正常生产,实施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化管理,做好应急响应和区域联动,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防治措施
燃煤污染防治
实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逐步调整能源结构,降低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限制高硫分、高灰分煤炭开采。
燃煤企业以及其他燃煤单位,应当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应当达到规定标准。
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燃煤供热地区推进热电联产和集中供热。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将城市建成区划定为禁煤区,并逐渐扩展。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散煤管理,禁止销售、使用不符合民用散煤质量标准的煤炭。
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焦化、建材、化工、有色金属等高排放、高污染项目。
排污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恶臭气体的,应当按照规定设置合理的防护距离,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恶臭气体排放。
鼓励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无挥发性有机物或者含低毒、低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和产品。
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工业生产企业应建立大气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制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操作规程,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台账。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改善道路交通状况,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减少交通运输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未达到本地执行的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入登记。
在用机动车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的有关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
机动车维修单位应当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在用机动车进行维修,使其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抽检、路检或者定期检测不合格的机动车应当进行排气污染防治强制维修,抽检、路检不得收取费用。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维修或者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仍不符合规定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
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当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向大气排放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和推广使用高于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和清洁车用能源。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联动执法机制。
扬尘和其他污染防治
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境卫生、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明确扬尘污染防治责任。
矿山企业应当按照设计和开发利用方案作业,并及时进行生态修复,防治扬尘污染。
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企业物料堆放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密闭,或者采取其他抑尘措施。
农业、林业等部门应当制定农药、化肥减量计划和措施,减少氨、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县级人民政府指导畜禽养殖单位和个人建设畜禽养殖粪污和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防止畜禽养殖对大气的污染。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段和区域,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产生的大气污染物。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对殡葬服务机构祭祀活动加强监督管理,引导公民文明、绿色祭祀。
约谈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约谈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约谈情况应当向社会公开。
(一)未完成国家和省确定的大气环境质量目标的; (二)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的; (三)发生重大大气环境污染事故的; (四)执行国家和省环保政策和工作部署不力,致使本地区大气环境问题突出的; (五)未完成环境保护督查整改任务的。
落实办法
1.要
一市一策
精准治理,立足各地产业结构、地理环境、污染原因等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办法。
2. 要
依法依规
、分类推进环保措施落实,防止形式主义,严禁“一刀切”。
3. 要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
问题整改
,督促企业依法履行治污主体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行为。
4. 要严格
量化考核
问责,以刚性约束确保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